南寧軌道交通2號線土建結構設施日常委外維修項目補充通知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現對本項目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20年4月10 日09時30分”。
二、本項目的投標文件通過郵寄快遞方式送達。
(一)接收郵寄包裹的時間為工作日9:00~17:00。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前送達,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簽收郵寄包裹的時間即為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無效。逾期送達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標文件郵寄地址:廣西南寧市新民路34-18號中明大廈11樓A座(收件人:蘇麗彬,電話:15240706297)
(二)投標人應充分預留投標文件郵寄、送達所需要的時間。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郵寄包裹能及時送達,應選擇郵寄運送時間有保障的快遞公司寄送投標文件。
(三)投標人的郵寄的外包裝應能體現項目名稱,如因投標文件包裹信息缺失造成投標文件無法辨認屬于哪一個項目造成的后果投標人自負。
三、關于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有關要求
(一)為便于招標代理機構或評審小組在項目評審期間與投標人取得聯系,做好評審過程中投標人對投標文件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等工作,投標人務必做到:“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函”落款處的“電話”務必填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電話聯系方式。
(二)評審當天投標人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如果評審過程中需要投標人對報價以及對投標文件作出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審小組會通知投標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提交。
(三)如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致使招標代理機構或評標委員會在項目評標期間無法與投標人取得聯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電話暢通或未按評審小組要求提交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四、本項目投標人不參加現場開、評標活動,取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四.開標”中“22-23”的所有內容; “24.開標時錯誤修正”變更為“24. 開標一覽表的錯誤修正”,刪除24.1款中“開標時”。對于投標人參加現場開、評標活動均不再作要求。
五、招標文件凡涉及以上內容的均按此修改,其余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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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83號 |
地 址:廣西南寧市新民路34-18號中明大廈12樓E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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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530022 |
郵 編: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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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李威、陳仁平 |
聯 系 人:楊丹青、劉詩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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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771-2362676、0771-2778973 |
電 話: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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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傳 真:0771-2808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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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招 標 人: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