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數據傳輸通信服務單一來源采購成交結果公告
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風景名勝區分局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規定,于2017年12月15日就“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數據傳輸通信服務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現就本次協商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數據傳輸通信服務單一來源采購
二、采購項目編號:GLZFCG2017E0107
三、采購服務的說明:“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1~9號基站數據傳輸通信服務1項;“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10~15號基站數據傳輸通信服務1項。簡要技術要求:詳見附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四、采購項目預算金額:105.84萬元。
五、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媒體及日期:本項目于2017年7月6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 www.gxzfcg.gov.cn(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yesound.com(廣西云龍招標集團網)上發布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根據采購人來函,因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風景名勝分局“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原數據傳輸通信服務分別由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1-9號基站)和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10-15號基站)提供,現已到期。若將該兩家運營商提供的數據傳輸通信服務合二為一,則涉及到基站信號重新勘測、基站搬遷、數據聯調等繁瑣工續和高昂費用,可操作性較低。為不影響公安民警江面執法的指揮調度以及多部門江面聯合執法的視頻調度,需繼續向原數據傳輸通信服務運營商分別采購相應服務。本項目具有單一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因此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本項目已于2017年7月6日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征求意見公示,征求意見期滿,潛在供應商對公示內容無異議。
七、協商地點: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評標室(桂林市中山北路25號3樓)
采購人員名單:劉旭明、歐鑌進、賴少華
八、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及成交信息:
A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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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應商名稱 |
成交供應商地址 |
成交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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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
桂林市七星區五里店17號 |
陸拾陸萬玖仟陸佰元整(¥669600.00) |
B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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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應商名稱 |
成交供應商地址 |
成交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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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桂林市七星區五里店路新建區三號小區生產辦公綜合樓 |
叁拾捌萬捌仟捌佰元整(¥388800.00) |
成交標的基本信息:
A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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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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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數據傳輸通信服務 |
1 |
項 |
陸拾陸萬玖仟陸佰元整(¥669600.00) |
1.租用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年。 2.維護期:項目建設完成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自簽訂驗收報告之日起3年。 |
B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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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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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漓江”公安應急指揮及智能管理系統數據傳輸通信服務 |
1 |
項 |
叁拾捌萬捌仟捌佰元整(¥388800.00) |
1.租用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年。 2.維護期:項目建設完成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自簽訂驗收報告之日起3年。 |
九、專業人員關于本項目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及專業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詳見附件2。
十、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工作日。
十一、聯系事項:
1.采購人名稱: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風景名勝區分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區八桂路機關辦公大院內
聯系人及電話: 賴少華 18677305288
2.采購代理機構: 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廣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號3樓
項目聯系人:李冬青、何濤 聯系電話: 0773-2887388、2887399
3.監督部門: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3-2862142
供應商認為該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風景名勝區分局或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電話0773-2887388、2887399、0773-2819818,逾期將不再受理。
附件1:單一來源采購文件
附件2:論證意見及專業人員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廣西云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