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金城江區第二初級中學職工住宅樓項目(YZLHC2024-G2-035-JCQT)澄清通知(二)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金城江區第二初級中學職工住宅樓項目(YZLHC2024-G2-035-JCQT)的招標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標保證金原為: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方式:銀行轉賬。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5萬元。
提交方式:
1、使用銀行轉賬時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企業基本賬戶匯到以下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否則投標無效。
賬戶名稱: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南寧東葛支行
銀行賬號:8113001013700074135
2、投標人使用銀行保函、保證保險保函、工程擔保保函時,投標人開具紙質保函的,需將保函原件投標文件同步提交,否則投標無效。
投標保證金不足額繳納的,或保函(銀行保函、保證保險保函、工程擔保保函)額度不足的,其投標無效。
投標保證金必須以投標人自身的名義提交,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提交。當投標人為聯合體時,可由聯合體中的任一方繳納,并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
現更改為: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方式:銀行轉賬。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5萬元。
提交方式:
1、使用銀行轉賬時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企業基本賬戶匯到以下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否則投標無效。
賬戶名稱: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南寧東葛支行
銀行賬號:8113001013700074135
2、投標保證金不足額繳納的,其投標無效。
二、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第3.4.3款原為:“對未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保函原件)應當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日內退回;對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保函原件)應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退回”,現更改為:“對未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應當于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日內退回;對中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應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退回”。
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第5.2款開標程序第(4)項原為:“由招標人代表和監督人員檢查投標人的資格證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會時檢查)或委托代理投標相關證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會時檢查)、投標保證金提交收據(如有)、轉賬(電匯)底單原件(電子轉賬的底單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蓋轉賬單位公章)、銀行保函原件、工程擔保原件或工程保證保險原件),投標人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現更改為:“由招標人代表和監督人員檢查投標人的資格證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會時檢查)或委托代理投標相關證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受委托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會時檢查)、投標保證金提交收據(如有)、轉賬(電匯)底單原件(電子轉賬的底單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蓋轉賬單位公章),投標人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四、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7.3.1款履約保證金原為:
?合同價款扣除發包人材料設備價款、暫估專業工程、暫列金額后的2%
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須在15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備注:此處約定應與合同專用條款第3.7條一致】。
現更改為:
?合同價款扣除發包人材料設備價款、暫估專業工程、暫列金額后的2%
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須在7日內向招標人足額提交履約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備注:此處約定應與合同專用條款第3.7條一致】。
五、本次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zbtb.gxi.gov.cn:9000/)、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網(http://www.yesound.com/)上發布)。
其他內容不變,特此公告!
六、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河池市金城江區第二初級中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區教育路2號
聯 系 人:周老師
電 話:0778-2283165
招標代理機構: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區上任南路27號金旅大廈5A樓
聯 系 人:廖鴻凱
電 話:0778-2289960
2024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