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原商用車基地氧化塘地塊污染土壤治理項目(YZLLZ2022-G7-062-LZQT)第1次澄清
標書編號:YZLLZ2022-G7-062-LZQT 發布時間:2022-07-04
各投標人:
我集團受招標人委托代理的原商用車基地氧化塘地塊污染土壤治理項目(YZLLZ2022-G7-062-LZQT)現澄清如下內容:
一、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現調整為:“2022年7月19日上午9時00分”。
二、招標文件中第五章發包人要求第四條技術要求中“治理技術”現澄清為:“1.招標方不限制具體的治理修復技術路線,由中標方結合自身資源、能力與優勢,選擇合規、經濟、科學可行污染土治理技術。如選擇水泥窯共處技術,須提供與水泥窯處置終端簽訂的在有效期內針對本項目工作內容的“水泥窯協同處置合作協議”,水泥窯協同處置廠需提供相關說明確保本項目污染土壤得到安全貯存和及時處理(如足夠的暫存空間、場內無其他待處理的污染土等);如選擇異位填埋治理技術,須提供與終端簽訂的在有效期內針對本項目工作內容的“填埋區合作協議”及政府批準等相關證明文件等;如選擇水泥窯協同+異位填埋治理須提供上述對應的可行證據。以上所有終端接收證明材料須有接收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加蓋單位公章,以備查驗”。
招標文件有其他條款與上述澄清內容相同或類似表達的,以本次澄清內容所表達的意思為準。
特此澄清
云之龍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