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HW08(900-249-08)危險廢物治理服務項目更正公告
一、項目名稱:處置HW08(900-249-08)危險廢物治理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YLZBHZG20204002-HZ
三、聯系事項
1.采購人名稱:茂名市生態環境局化州分局
地址:廣東省化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
聯系人姓名及電話: 吳永軍 18023993232; 馬光戰 18575116713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廣東省化州市鑒江開發區北京東三路6號六樓,化州市天悅大酒店正對面)。
項目聯系人姓名:黃春生、梁郭敏,聯系電話:0668-7373123 ; 傳真:0668-7619123
3.監督部門:化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股
地址:化州市羅江南路13號
電話:0668-7227527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24日
五、更正日期:2020年6月29日
六、現對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作以下相應更正:
1.第六點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原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相應更正為:“2020年6 月 24 日至2020年7月 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2.第八點投標地點原為:“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1號)”;
現相應更正為:“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1號)”。
3. 第九點開標方式原為:由于疫情期間, 出于疫情防控考慮,投標人在一樓大門遞交標文件后,由代理機構在開標室用騰迅會議室等直播軟件直播開標和唱標過程。投標人可自愿通過下載“騰訊會議”APP注冊進入參與開標,在進入“會議室”前,請先打開“開啟攝像頭”。本項目將于2020年7月15 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準時現場直播開標儀式,屆時接標現場招標代理會通知開標會議的房間號和密碼;
現相應更正為:由于當前仍處于疫情期間,出于疫情防控考慮,本項目采取視頻會議直播方式進行開標,投標人不進入開標室集中。具體操作方式如下:投標人在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大門口遞交投標文件后,由代理機構在開標室用“騰訊會議”APP直播開標和唱標過程。投標人可自愿通過下載“騰訊會議”APP注冊進入參與開標,開標“會議室”的會議號和密碼將在接標現場由代理機構通知各投標人。請各投標人提前下載“騰訊會議”APP;開標當天進入“會議室”前,請先打開“開啟攝像頭”。
(二)招標文件第6頁“第二章 采購需求”第一點“采購項目內容及服務要求”的表格內容,相應更正如下:
(三)招標文件第9頁“第三章 投標人須知”中 :
1.條款號13.2 第2點和第7點原為:“2.投標人投標截止之日前2019年1月至今投標人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費的憑據復印件;無納稅記錄的,應提供由投標人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出具的免稅證明復印件。從取得營業執照時間起到投標截止時間為止不足要求月數的,只需提供從取得營業執照起的依法繳納稅費或依法免繳稅費的憑據復印件;(必須提供,否則作無效投標處理)
7.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如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型、微型企業)采購時必須提供,否則作無效投標處理】”;
現相應更正為:“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之日前投標人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費的憑據復印件;無納稅記錄的,應提供由投標人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出具的免稅證明復印件。從取得營業執照時間起到投標截止時間為止不足要求月數的,只需提供從取得營業執照起的依法繳納稅費或依法免繳稅費的憑據復印件;(必須提供,否則作無效投標處理)
7. 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不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或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2.條款號35 “備注”的內容原為:“(1)履約保證金不足額繳納的,或銀行、保險機構出具的保函額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簽訂采購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約定的權利及義務之日止)的,不予簽訂合同。
(2)采用銀行、保險機構出具的保函的,必須為無條件保函,否則不予簽訂合同。”;
現相應更正為:“(1)履約保證金不足額繳納的,或銀行、保險機構出具的保函額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簽訂采購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約定的權利及義務之日止)的,不予簽訂合同,視為放棄中標。
(2)采用銀行、保險機構出具的保函的,必須為無條件保函,否則不予簽訂合同,視為放棄中標。”。
3.第13頁關于“簽字”的描述原為:“2.本招標文件中描述投標人的“簽字”是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親自在招標文件規定簽字處親筆寫上個人名字的行為,私章、簽字章、印鑒、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親筆簽字。如招標文件規定簽字處可以蓋法人私章,與法人簽名同等效力。”;
現相應更正為:“2.本招標文件中描述投標人的“簽字”是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親自在招標文件規定簽字處親筆寫上個人名字的行為,私章、簽字章、印鑒、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親筆簽字。如招標文件規定簽字處可以蓋法人私章,與法定代表人簽名同等效力。”。
4.第17頁11.1 的內容原為:“ 1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人必須按照桂財采【2007】65號文件第二十九條規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發出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否則視為已經收到。”;
現相應更正為: 11.1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應當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在原發布的媒體上發布相關信息,告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并在原公告發布的媒體上公告,公告的信息內容視為投標人已獲取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5.第22頁“其他事項”原為:
“38.代理服務費
38.1每分標的代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支付方、支付時限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8.2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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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 中標金額 |
貨物招標 |
服務招標 |
工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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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以下 |
1.5% |
1.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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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萬元 |
1.1% |
0.8%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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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萬元 |
0.8% |
0.45%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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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萬元 |
0.5% |
0.25%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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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萬元~1億元 |
0.25% |
0.1%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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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億元 |
0.05% |
0.05%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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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億元 |
0.035% |
0.035% |
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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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億元 |
0.008% |
0.008% |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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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億元 |
0.006% |
0.006% |
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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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億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38.3采購代理機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稱: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化州橘洲支行
銀行賬號:44573201040003882
開戶行行號:103592457329”
現相應更正為:
“38.代理服務費繳納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稱: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化州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化州橘洲支行
銀行賬號:44573201040003882
開戶行行號:103592457329”
6.第23頁附件1:政府采購項目合同驗收書(格式)后面加上“備注:甲方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驗收書。”內容。
(四)招標文件“第五章 擬簽訂的合同文本”的內容相應更改如下:
甲 方: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乙 方: (乙方填寫方式可根據中標單位情況適當調整)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項目名稱: 采購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為了及時、安全地清運、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危險廢物,保護環境和合理利用資源,甲乙雙方就危險廢物清運、處置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承擔應盡的環境保護義務。
一、項目背景
現有化州市笪橋鎮王大頁巖環保磚廠東南側暫時堆存場所危廢品混雜物,已委托第三方對這批危廢品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危廢品為HW08,建議按危險廢物(代碼900-249-08)進行處置。為盡快履行代為處置的職責,消除涉案危險廢物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影響,擬轉移處置,主要內容包括對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轉移、處置等,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并按國家法律法規合法處置等工作。
為盡快履行代為處置的職責,消除涉案危險廢物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影響,甲方擬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對該批涉案危險廢物進行轉移和處置。本項目涉污染環境案件的危險廢物為約3000噸廢危品,主要內容包括對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轉移、處置等,確保不產生二次污染,并按國家法律法規合法處置。
二、主要服務內容
1、乙方編制化州市笪橋鎮王大頁巖環保磚廠東南側暫存的危險廢物的轉移處置實施方案(包含運輸轉移方案、處置數量、處置方法、投入的專用設備、項目人員配備等)以及應急預案,并提交報價及投標處理量承諾書(承諾處理量不可超出其核準經營規模),報甲方審核備案;
2、乙方嚴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術規程對本項目危險廢物進行清理、運輸、收集、貯存、處置;
3、乙方清運、處置全過程中需要辦理的報備或報批手續。
三、具體服務要求
1、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
2、乙方必須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3、乙方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收集、貯存、運輸危險廢物,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及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按照要求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獲批準后方可轉移。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6、乙方包裝、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7、乙方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甲方備案;
8、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乙方必須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和有關部門報告;
9、乙方應督促員工安全文明作業,如發生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合同的履行從收運到處置的義務期間內,必須保證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合法有效。
11、中標人委托的運輸單位必須提供具備有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危險廢物運輸(等相關有效資質證明文件、委托運輸協議復印件)。
四、乙方“清運、處置全過程中,需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規條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二條關于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轉移、處置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的相關規定;
2、《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12年修正)中第二十二條及《危險廢物及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令第5號)中關于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使用管理的規定;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 2013年第2號)對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
五、合同總額:
合同單價(大寫)每噸人民幣 (小寫)¥ 元/噸;
承諾處理量: 噸;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小寫)¥ 元;
合同金額為全包價,包括報批收運、包裝、裝卸、過磅、運輸、保險、安全措施費、稅費及其他不可預見費用等完成合法轉移處置所需的一切費用;以人民幣報價。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并取得相關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移處置的文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合同總金額的10%,合同約定處理量完成通過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尾款(合同總額的90%);
2、甲方支付每筆款項時,乙方應提供相應金額的請款函和有效發票;
3、因政府財審部門審查的原因而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八、工作進度要求:乙方須在收到生態環境行政部門批準的危廢轉移許可(跨省的要獲得轉入省批復及轉出省批復)之后立即開展轉移處置工作。
九、驗收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項目危險廢物進行規范轉移處置,合同項下危險廢物全部清運完畢,沒有造成二次污染,并通過當地環保部門的驗收。全部危廢依法安全抵運接收場所并安全存放。相關工作原始記錄材料(審批資料、轉移聯單、運輸車輛GPS軌跡圖、出入庫資料等)保存完整,相關材料提交復印件至甲方。
十、合同期限:30個工作日。
十一、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轉移報批手續,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合同相關款項;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服務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本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本合同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若發生不符合的情況,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若超過3次的,或乙方發生違法犯罪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20%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處罰等所有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4、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撤銷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二、爭議的解決:
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如雙方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所產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它事項及條款仍應繼續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交相關證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修訂合同,并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提交相關證明,乙方須在20日內聯系有資質履行其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第三方公司轉讓其合同義務,向甲方提出轉讓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將其全部應履行的合同義務轉讓,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稅費:在中國境內、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購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雙方對具體實施細節加強溝通,甲方協助中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有經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當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 份,并各送 份至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名稱:
銀行帳號:
開 戶 行:
合同附件:《投標處理量承諾書》
七、更正理由:采購人來函要求。
招標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內容的,作相應更正,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生態環境局化州分局
云之龍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